(社会公开稿)
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10日 ,旗委第一巡察组到人社局开展巡察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达拉特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人社局反馈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旗委巡察组对人社局反馈巡察意见以来,人社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使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底见效。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上手抓、上手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其他党组成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底见效
人社局党组对照旗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见人见事见制度见实效的原则,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努力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党组成员“四个意识”。一是将树牢“四个意识”列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总体任务,制定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其他规定学习内容等列入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自主学和开展微课堂等学习形式,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四个意识”专题测试,以考促学,巩固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具体内容的理解掌握;三是组织开展“树立四个意识,做合格党员”书记讲党课活动,将“四个意识”融汇贯通到实际工作中。
(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治引领。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任务分工;二是邀请党校老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五是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辨析工作中及网络舆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六是通过发放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的方式,解读惠民文件政策,做好正面教育引导,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指导。成立督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提纲,定期深入各二级单位督查指导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对督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制定人社局“三会一课”实施办法,明确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及党课召开时间、次数和会议内容。二是通过印制宣传板、开展微课堂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根据旗委组织部要求,将“三会一课”纳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并在系统内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召开形式和内容,规范档案材料整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制定《人社局谈话制度》,开展分级谈话工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六)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到党建重点任务中,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每周集中学习日和微课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以学促做、学做结合,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四是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积极性。
(七)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明确党建职责任务;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并与各二级单位签订责任状,党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八)及时完成就业局党支部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及换届工作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换届程序及换届工作纪律,已顺利完成就业局党支部换届工作。
(九)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建立健全《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在日常工作中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十)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党员干部组织观念、规矩意识。一是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微课堂”内容,带队督查二级单位“雁过拔毛”、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章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学习中强化党性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
(十一)提高认识,严格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一是通过开展书记讲党课及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工作条例》,提高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监督责任意识,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二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五难”问题、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
(十二)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指导作用。一是派驻纪检组按时对人社局党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的督查指导;二是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进行“回头看”,及时跟踪问效,建立完善整改记录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十三)提高派驻纪检组主动监督意识,强化对廉政风险大的业务工作监督。督促医保、社保、劳动监察大队认真排查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详细具体的监督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十四)加强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能力。一是对在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二是按规定在人社局及二级单位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三是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提升执纪审查能力,确保人社局风清气正。
(十五)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一是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制度及相关财经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确保支出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二是严明财经纪律,各项支出提前审批,并全部实行会签制;三是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四是推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表》,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针对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工作岗位,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公布监督电话,接收群众监督;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岗位廉政风险承诺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表,准确把握廉政风险点,对照岗位做好廉政防控,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十七)进一步深化党组对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压力传导,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监督。一是研究制定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实施方案,明确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压力和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三是成立督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提纲,监督指导二级单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集中整治的切入点、着力点。
(十八)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一是从严从实肃风正纪,开展“止懒治庸”工作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通过定期督查、随时抽查等方式,强化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强化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在督查过程中对窗口办事群众随机发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调查问卷,实时掌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情况。
(十九)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一是修订《人社局机关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干部行为规范监督考核;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勤制度,要求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每月对干部请销假及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汇报;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节较重的,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深化整改成果,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今后的工作中,人社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政绩观教育,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抓得更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人社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以下渠道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5184438;邮政信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达拉特旗文化科技大楼515室,邮编014300,请在信封上标明“对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4922648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