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局长(党组书记):傅挨伟
副局长:王旭、侯君海、王海峰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全旗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保障和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旗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工业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执行工业行业规划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上级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旗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推广应用,营造信息化发展环境。
(九)统筹推进全旗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处理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三网融合”工作,负责跨部门、跨行业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全旗软件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旗国防信息动员组织、协调、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研究拟订全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规划,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旗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和中介等服务。
(十二)指导全旗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规章制度;拟定达拉特旗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本地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宏观运行状况。
(十四)拟定全旗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国内会展业的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五)研究提出旗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统筹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典当、拍卖、旧货市场)、酒类流通市场、二手车市场、再生资源回收、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零售商促销行为、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美容美发行业、洗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全旗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
(十九)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全旗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二十)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
(二十一)执行上级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二十二)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和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的建设;指导协调国外对本旗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和管理我旗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申报工作。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旗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定我旗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内设机构
达拉特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人才办)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会议组织、接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印章管理、保卫、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园区外企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管理旗级企管人才,建立达拉特旗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做好旗区拔尖企管人才的推荐、申报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股
研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体系建设;按权限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标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和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和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项目 管理工作;监测和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整的意见,组织和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 指导协调酒类产销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贸易发展工作。
(三)企业股(安全生产办)
承担全旗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分析运行态势,组织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旗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全旗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帮助解决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全旗石油、化工、冶金、建材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参与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旗相关工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承担全旗装备制造、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电子信息等消费品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旗药品储备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安全生产、供应和使用的管理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依法开展全旗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指导全旗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旗工业企业加强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涉及民爆器材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依法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四)信息化(电子商务)办公室
参与编制全旗信息化及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旗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的标准及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和核准;承担全旗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跨行业、跨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全旗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全旗信息产业发展的协调和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五)招商办公室
负责我旗一、二、三产在对外招商引资中的市场调研、拟定计划、组织协调、项目对接、参与谈判,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重大项目、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监测分析我旗招商引资宏观运行状况,并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向旗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动态。负责组织我旗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等活动;参与拟定我旗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四、二级单位
对外经济协作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旗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定我旗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旗一、二、三产在对外招商引资中的市场调研、拟定计划、组织协调、项目对接、参与谈判,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重大项目、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监测分析我旗招商引资宏观运行状况,并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向旗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动态。负责组织我旗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等活动;参与拟定我旗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章程;参与制定我旗利用国内区外资金和境外资金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与各管委会和有关单位、企业的互动与合作关系,指导和组织各管委会、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旗招商引资的统计上报工作和重点项目动态等各项业务信息的编报工作。建立项目库和数据库;负责市对旗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验收工作;组织全旗各类企业赴国内外参加各种投资洽谈会及相关招商引资活动,举办项目发布、投资论坛研讨等工作;受国内外投资者的委托,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我旗最佳合作伙伴;协助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者、合作者在合法权益保护、投诉调解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授权代表旗人民政府同国内外客商进行投资谈判,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济协作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商驻我市的代表机构;联系国内各类投资协会、商会、学会;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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