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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制备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17-09-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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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制备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制备一期项目位于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0°0725.14,北纬40°19'21.58 "项目年产1000吨石墨烯、2000吨导电浆料产品。占地136261.15 m2主要建筑物包括石墨烯制备厂房,建筑面积为3840m2;导电浆料制备厂房,建筑面积1575m2;纯化厂房,建筑面积2025 m2催化剂回收厂房,建筑面积为 3840m21座石墨烯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1575m21座导电浆料成品仓库,建筑面积为1575m21座原料仓库,建筑面积为1575m21座备品备件库,建筑面积为432 m21座研发大楼,建筑面积为10000m21座分析化验楼,建筑面积为1584m2同时建设绿化、硬化、道路、泵房、消防蓄水池、变配电所、配电室、控制室、综合管网等辅助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005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202.65万元,占总投资5%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1、废气:项目混合上料仓、原料仓产生的粉尘,与包装废气和产品仓粉尘都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混合加热炉和催化反应炉产生废气主要有:COH2S苯并芘CH4TSP非甲烷总烃气体,通过管道输送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火炬;脱硅塔废气和酸雾回收器尾气直接达标排入大气中。

2、废水:主要是循环水、洗涤废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项目废水依托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污水站处理,水质、水量可满足本项目要求。

3、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和硅渣滤饼出售给专门的回收单位;碳酸钙饼送往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用作脱硫剂;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恶化,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环境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三垧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和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示期限及征求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信息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新奥(内蒙古)石墨烯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学兵       联系电话:17747700717